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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5-十方面“硬核”措施规范校外培训

A05-十方面“硬核”措施规范校外培训

重庆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的通知》

十方面“硬核”措施规范校外培训


近日,重庆市教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区县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同时,从严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从多个方面严格落实“双减”各项要求。

从严审批机构

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管理。各区县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艺术培训、科技培训、棋类培训机构参照重庆市确定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标准设立审批。体育类、劳动与技术教育以及其他综合实践活动,根据国家相应规定给予许可。严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批准,开展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

完善资质手续

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鼓励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型发展。现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同时登记为营利性培训机构。现有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符合审批要求的,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依规审核后,发放办学许可证;不符合要求的期限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责令终止办学。

规范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由各区县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备案审核鉴定专家组,协助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机构鉴定、培训内容备案和监督工作,按照国家制定的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六科超标超前培训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备案审批操作指南》,做好学科类培训班名称、培训内容、招生对象、进度安排、上课时间的备案审核工作,未经备案不得招生培训。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严格教师资质

从事学科类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非学科类有教师资质证明的,出示教师资格证;无教师资格证明的,应当具备该领域职业能力相关证明。学科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教师及从教人员基本信息及资格证明均应在机构显著位置公示。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培训机构应当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重庆市中小学生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规范服务行为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面向学生(含家长)销售周末、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线上、线下课程、课时包。已销售的,予以清理整顿。工作日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

加强培训广告管控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强化收费监管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校外培训收费指导政策,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完善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办法,对所有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实行第三方预收费监管,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在机构完善第三方监管账户后,对照标准从严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颁发新的办学许可证;未经重新审核登记,所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培训活动。

健全非法查处机制

各区县在党委、政府统筹领导下,建立完善校外培训机构联席会议机制,充分凝聚教育、民政、市场监管、文旅、体育、工信、宣传、网信、发展改革、财政、人力社保、住建、政法、公安、消防、人民银行、银保监、证监等部门和街镇、社区力量,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坚持行业主管和部门属事监管的有效协同,强化综合监管,对无证无照办学机构依法依规严格查处,坚决打击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

完善投诉举报机制

各区县建立完善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的投诉举报机制,向社会公开区县校外培训机构投诉举报电话。由教育部门牵头建立投诉举报台账,定期进行投诉举报查处“回头看”。

规范其他培训行为

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前教育阶段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面向学前教育阶段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前教育阶段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面向普通高中学生举办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照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管理。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面向中小学生、学前教育阶段儿童,利用网络课程资源,集中组织学科类培训;集中组织非学科类培训的,参照线下机构审批管理。

此外,将在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和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50家以上的其他区县,开展减轻校外培训负担示范区县创建。

文/重庆青年报记者 肖雪 据《重庆晨报》、《重庆日报》、市教委官网综合整理

 

学生“双减”怎么减? 

新学期重庆部分区县这样做

新学期开学,重庆市召开了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重庆多个地区陆续出台措施推动“双减”落地落实。

江北区 探索实施“五个一点”课后服务。新学年,江北区将全面开展课后服务,不断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探索实施“五个一点”课后服务项目,“读一点名著、做一点运动、学一点艺术、会一点家务、搞一点实践”,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截至目前,对辖区内43所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实地检查,31所机构对检查问题完成整改,整改率90%以上,向社会公布4家涉嫌非法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的“黑名单”。

沙坪坝区 构建“1+N”延时服务课程体系。制定“1+3”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课后作业设计”“课堂模式变革”等10个课题研究,确保“校校有方案、班班拿办法、人人定承诺、月月出快报”。坚持“基础+特色”,推进“5+2”课后服务模式,构建“1+N”延时服务课程体系。推进“大概念”“大单元”教学,制定《课堂教学基本规范》等,努力打造高效课堂。

两江新区 全面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将作业管理作为学校办学水平评价和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作业管理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指导学校实施分层作业、个性化作业、弹性作业;依托家庭教育工作坊、家长学校、家委会,实施“家校共育工程”,让广大家长成为作业管理同盟军;发布“双减”倡议书,营造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

渝中区 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加强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向社会发布校外培训风险提示,布置校外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学习“双减”政策文件活动,引导学科类机构转型发展,指导行业协会积极作为发出倡议,主动配合落实“双减”。布置区内学科培训机构不再招收涉及周末、寒暑假和节假日培训的学员,不再预收相关费用。

巴南区 成立工作协调小组。建立区级部门“双减”工作协调机制,成立由区级相关部门组成的“双减”工作协调小组。区教委制定了质量提升、机构治理、安全稳控、宣传引导、督查整改等5个专项工作方案,组建了教委主任总统筹,各分管委领导任专班组组长的5个工作专班。切实做到抓“双减”、严“五管”、破“五唯”、强“五育”。

文/重庆青年报记者 肖雪 据《重庆晨报》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