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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第十二届读书月活动启动 市民可直接到书店借书

本文来源:渝中报

  市民参加“半岛书香·你看书我买单”活动。记者 黄清娴 摄   本报讯 (记者 黄清娴)4月23日,我区第十二届读书月活动正式启动

渝中区第十二届读书月活动启动 市民可直接到书店借书

  市民参加“半岛书香·你看书我买单”活动。记者 黄清娴 摄

  本报讯 (记者 黄清娴)4月23日,我区第十二届读书月活动正式启动。作为本届读书月活动的亮点,区图书馆“半岛书香·你看书我买单”活动同步启动,即日起至11月30日,市民可前往解放碑重庆书城、大坪时代天街重庆购书中心免费借阅心仪书籍。

  据悉,该活动作为今年区图书馆阅读推广活动子活动之一,也是区文化事业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凡持有区图书馆读者证(A、B、C证)、信用证、爱心证、老年证、荣誉证(少儿证暂不能参加本次活动),且证件当前状态为有效状态、无超期未归还图书或未结清的超期罚款等情况的读者均可参加活动。

  “没有读者证也没关系,开通了支付宝且芝麻信用积分达到550分的市民可以现场办理电子信用证参加活动。”区图书馆相关负责人表示,读者到店选好书籍以后,和读者证一起拿到专设柜台,待工作人员核准符合外借条件,即可办理借书手续。读者现场可外借图书数量为A证4册(信用证、爱心证、老年证、荣誉证同为4册)、B证6册、C证10册,且书籍单册金额不超过100元。

  和在图书馆借阅归还时间一样,活动中在书店借阅的图书归还期限为30天。如需续借,可在区图书馆微信公众号上办理,也可电话联系区图书馆办理(联系电话023-63928802)。网上续借网址为:http://www.yqzlib.cn。

  “过去,图书馆里的每一本图书,都是经过专业采购人员挑选后编目、典藏,才能与读者见面,周期相对较长,特别是一些热门书籍,会供不应求。”区图书馆馆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项目启动后,读者成了一线采购人员,在书店挑选图书,第一时间可将新书借回家,彻底改变了过去“图书馆有什么书,才能借什么书”的问题。他们希望通过“图书馆+书店”这种服务模式,将实体书店打造为图书馆和市民的“第三阅览室”,共建“书香渝中”。

  此外,记者从区第十二届读书月活动启动仪式上获悉,即日起,我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我和图书馆的故事”作品征集活动正式启动。活动由区文化旅游委主办,联合区图书馆组织,共设置一等奖1-3名、二等奖3-6名、三等奖6-9名、优秀奖若干,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500元同等价值奖品和笔记本等奖励。

  本次作品征集活动分为摄影、摄像、征文征集三个类别。摄影作品要求采用“照片+文字寄语”的形式,记录与图书馆度过的时光,例如,图书馆老照片,在图书馆学习、阅读场景等。摄像作品题材不限,可以是航拍、随手拍、也可以是具有情节性的故事等,要求时长1-3分钟,配以必要的文字信息与音乐。征文作品要求以“我和图书馆的故事”为主题,文体不限,除诗歌外,征文要求在300字以上,立意深、构思巧、语言生动形象,结构完整。

  本次作品征集活动分为征集筛选、入围评审、三个阶段、网上展示三个阶段。其中作品征集阶段为即日起至7月31日。

(渝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