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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这笔钱 你算对用对了吗?

本文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有一笔钱与我们密切相关。但在我们印象当中,这笔钱除了生病时去药店买药和去医院挂号看病报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有一笔钱与我们密切相关。但在我们印象当中,这笔钱除了生病时去药店买药和去医院挂号看病报销之外,看似与我们关系不大。实际上,它的用处远不止我们想的这么多,它可跨年度结转使用,可随我们工作调动转移,可依法继承。

今(21)日,重庆市医保局发布官方解读,快来看看这笔钱你算对用对了吗?

关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疗、药品费。个人账户资金归个人所有,可跨年度结转使用,可随职工工作调动转移,可依法继承。简单讲,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钱就是社保卡里的钱。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除计入个人账户外,其余部分建立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和特殊病种的门诊医疗费。但有一点需注意,职工医保才有个人账户,居民医保是没有个人账户的。那么,单位为我们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每个月划入多少到我的个人账户里呢?又是如何计算的呢?

个人账户的划入标准:因为年龄、缴费基数等不同,所以每个人的社保卡里个人账户的钱是不一样的。具体分两种情况,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1、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保费全额计入,标准为个人缴费基数的2%。

2、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保费以下比例入:

不满35岁的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的1.3%,35-44岁的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的1.5%,45岁以上非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基数的1.7%。

举例来说:王先生30岁,月缴费基数5000元,个人账户=个人缴纳医保费5000元*2%+单位划入部分5000元*1.3%=165元/月。其他年龄段对照例子计算。

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新设立单位的职工和用人单位新增的职工按照本人起薪当月的工资核定。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或起薪当月的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

单位参保退休人员划入基数今年1月起从“本单位在职职工人均缴费基数”调整为“上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有的退休职工按原来的(2018年12月)缴费基数划入的金额有可能会高于按政策调整后的缴费基数划入的金额,处理办法是:继续按照原来的标准划个人账户(2018年12月的金额),待按新的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划入标准上涨并达到2018年12月份个人账户划入基数后,以后统一按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执行。

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划入标准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一档参保人员没有个人账户。二档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如下:个人帐户资金以按年公布的划入基数2019年为4450元/月,趸缴为6106元/月,趸缴是指达到退休年龄但医保的缴费年限不够,选择一次性补齐不足年限的医保费。

不满35岁的人员判入比例为3.3%(2019年是每月146.85元)

满35岁至不满45岁的人员入比例为3.5%(2019年是每月155.75元)

满45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判入比例为3.7%(2019年是每月155.75元)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缴费期内划入比例为4%(这里的缴费期是指虽然达到了退休年龄但是因医保的缴费年限不足所以继续处于缴纳医保费的期间)。

缴费期满后划入比例为上年度本市社平工资的60%的4%(与随单位参保退休人员相同)。 

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有哪些?

有些小伙伴会有疑惑,社保卡里的钱是我们每位参保者个人账户的钱。这些“自己腰包里的钱”,是否意味着可以随意使用?答案当然是不行的。

那么,除了看病买药这笔钱还可以用在哪些地方呢?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1、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医疗费、住院医疗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规定药品的费用。

2、医保药品目录以外的“国药准字号”药品及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以外的医疗服务项目。

3、“卫消进字号”“卫消准字号”等消杀类产品(如妇科洗液等);“食药监械(进)字号”“食药监械(准)字号”“食药监械(许)字号”等医疗器械(如体温计、血糖试纸、血压计、轮椅等)。

4、购买、注射疾病预防接种的疫苗费用(如乙肝疫苗、狂犬疫苗、结核菌疫苗、流感疫苗等,按规定免费的除外)。

5、健康体检。

6、缴纳退休人员本人的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费。

7、本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8、提供给参加我市基本医保的亲属或指定人门诊就医或住院个人应承担的费用。

9、购买“食健字号”保健食品。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