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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首份“司法+社会” 救助备忘录落地渝东北

本文来源:三峡都市报

欧氏三姐妹获国家司法救助金本报讯(记者向贵平通讯员向存丹文 图)9月1日,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天,家住开州区高桥

欧氏三姐妹获国家司法救助金

本报讯(记者向贵平通讯员向存丹文/图)9月1日,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天,家住开州区高桥镇的欧氏三姐妹背起书包高高兴兴地走进了学校,开始了新学期的学习生活。此前,由于三姐妹家庭遭遇变故,正常的生活就成问题,上学更是希望渺茫。今年8月下旬,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与渝东北地区开州、巫溪等九区县政府签订“司法 社会”救助备忘录,开州欧氏三姐妹在这一司法救助下,继续上学的愿望变成了现实。

2017年1月,家住开州区的欧某某与廖某、向某因琐事发生争议,被廖某刺伤致死。经市二中法院和市高院一审、二审,判决廖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判决廖某赔偿各项费用共计15万余元。欧某某遇害后,其家庭失去了顶梁柱,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三个女儿难以继续上学。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查明廖某除仅有不足千元的银行存款外,无其它可供执行财产,其配偶儿子均在外地,无法联系。在此情形下,执行法官想尽办法开展执行工作,努力做廖某亲属的思想工作,最终促使其亲属代替廖某履行部分债务,执行到位3万余元。但仍无法解决欧氏一家的困难,无法保障三个女儿上学问题。

随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欧某某亲属的申请,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积极争取落实到位国家司法救助金11万余元,保障其在读小学的三个女儿能够完成学业。

法院为了确保这笔救助金能更好地用于三姐妹今后的学习、生活,积极探索创新救助方式。今年秋季开学前,法院在欧氏三姐妹居住地举行了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现场邀请市人大代表全程参与见证监督,组织被救助人所属地的开州区法院、区教委、区教育基金会和当地镇政府、齐力中心小学共同签订了国家救助金监管备忘录和承诺书,达成监管使用方案。按照学习进程,该笔救助金将在共同监督下逐步逐项用于三个孩子的学习生活。

据介绍,为传递司法人文关怀,进一步加大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力度,今年8月下旬,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与渝东北地区开州、巫溪等九区县人民政府签订《关于加强国家司法救助协作机制备忘录》,强化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最大化实现“司法 社会”救助效果的有机统一。据悉,落地渝东北的这份“司法 社会”救助备忘录属重庆首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