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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这男子时隔六年再次醉驾被查获

本文来源:涪陵区交巡警

都说“经一事长一智”,因酒驾被查处过的驾驶人,通常都会痛定思痛,认真掂量违法付出的代价。可总有驾驶员不思悔

都说“经一事长一智”,因酒驾被查处过的驾驶人,通常都会痛定思痛,认真掂量违法付出的代价。可总有驾驶员不思悔改,以身试法,在第一次饮酒驾车被处罚后,依然没有改掉酒驾的恶习,拿家人当“挡箭牌”,二次饮酒驾车又被交警查获,无视法律尊严,理由还是那个理由...

2019年9月10日中午,新妙公巡大队在新妙场镇周边开展酒驾集中整治行动,13时20分许,大队民警在新两路1公里路段拦停了一辆号牌为渝GE22XX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经对驾驶员张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0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张某在大队民警陪同下前往新妙中心卫生院抽取静脉血送检。

据张某交代,其妻子身体不好,张某当天在家中与妻子吵了架,心情烦闷,中午吃饭时就喝了二两白酒,驾驶着渝GE22XX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准备到两汇河沟去钓鱼,当车行驶至新两路1公里路段时就被大队民警查获了。

同一个人,同一辆车,同样是与妻子有病相关,大队办案民警其实早已认出了这位老熟人。时光回溯至六年前的2013年7月26日21时22分,张某醉酒后驾驶渝GE22XX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其妻子、孙女回家途中在新妙镇大木冲三岔路口路段被大队民警当场查获,同年被涪陵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当年张某的说辞是妻子身体不好,他酒后驾车出门是为了加满油,准备第二天送妻子去医院看病。其间,大队民警还曾为其妻子查询联系相关医院并上门看望慰问,可惜现在看来,张某一如当年,从未改变。

六年过去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早已成全社会的共识,但张某丝毫未吸取教训,依旧我行我素,作为一个成年人,不好好照顾患病的妻子,每次妻子倒成了他的“挡箭牌”,目前张某涉嫌危险驾驶已刑事立案,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交巡警提醒:“人生中有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警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后,不分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对于“二次酒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伍佰元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并处二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遵守交规,文明出行不只是说说而已酒驾的危害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