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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乡低保标准差距缩小至1:0.76,将逐步实现统筹

本文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11月20日,重庆召开第四次全市民政会议,安排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民政事业发展工作。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会上

11月20日,重庆召开第四次全市民政会议,安排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民政事业发展工作。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会上获悉,全市民政系统将切实履行“三基”职责,紧扣“三聚焦”发力,努力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具体来看,到2022年,全市基本民生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福祉明显增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群众自治充满活力;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更加优化,人民生活更加便利,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民政事业发展格局基本建成。

聚焦脱贫攻坚

针对贫中之贫、困中之困将研究制定特惠政策

目前,重庆13.79万贫困人口中,54.7%以上因病致贫,11.1%左右因残致贫,6.35%左右因缺乏劳动力致贫,24%左右是60岁以上老年人。

会议明确,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贫中之贫、困中之困,要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推进基本生活救助与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住房扶贫等政策协同,解决好兜底保障对象“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在配套资金、保障标准、照护措施等方面研究制定一些特惠政策,帮助尽早解困脱困。

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方面,要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标准衔接,稳步提高兜底保障水平,确保农村低保标准动态、稳定高于扶贫标准。

同时,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活状况监测,将返贫人口及时纳入救助范围。通过做好兜底保障,为减少相对贫困积累经验,探索一套可持续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通过做好兜底保障,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聚焦特殊群体

低保标准将逐步实现城乡统筹

全市现有城乡低保对象86.12万人、特困供养人员18.54万人、留守儿童19.63万人、孤儿4000人、流浪乞讨人员2.94万人、重度残疾人29.45万人。

如何抓好低收入困难群众救助?

今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80元、440元,城乡差距缩小至1:0.76,未来将逐步实现城乡统筹。

抓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到2020年,实现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0%。

将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深化“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健全救助保护机制,依法打击遗弃行为。

在抓好残疾人福利保障方面,将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建立健全家庭照顾、社区照料、机构照护协调发展的长期照护体系。加快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建设市级康复产业发展园区。

聚焦群众关切

重庆养老服务将实施“七大行动”

重庆60岁以上老人达到719万人。做好群众关切的养老服务,重庆将大力实施“七大行动”,构建“七大体系”。

“七大行动”包括,大力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机构养老服务扩面提质、农村养老服务均等化、医养有机结合增效、银发经济健康发展、智慧养老建设、养老友好环境提升。

“七大体系“包括加快构建我市养老服务战略发展、地方标准、法规政策、管理运营、产业市场、人才培养、组织领导。不断拓展服务内容、延伸服务形式、提升服务品质、扩大服务供给、改善发展环境,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力争在西部走在前列、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在深入推进殡葬管理服务方面,将加快修订《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统筹推进火葬土葬,稳步提高火化率,到2022年全市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50%。推进殡葬移风易俗,规范文明治丧,坚决整治活人墓、豪华大墓,散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树立生态、文明、节俭殡葬新风尚。

在婚姻管理服务方面,将完善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推进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还将持续优化区划、地名管理服务,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慎有序调整行政区划,逐步构建与主城区都市圈、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一圈两群”区域协调发展相适应的行政区划新格局。同时加快修订《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稳妥清理整治“大、洋、怪、重”等地名乱象,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提升地名公共服务能力。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陈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