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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首日联合执法组巡航长江,没有发现非法捕捞

本文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2020年1月1日,长江流域重庆段最大规模的退捕禁渔行动第一步启动,18个区县的保护区水域及两江四岸相关水域正式实行常年禁渔。1日上午9点,重庆农业、渔政、公安等多部门、主城多区县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2020年重庆市主城区相关水域打击非法捕捞同步执法巡航检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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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执法组分乘6艘执法艇,沿着江北嘴-寸滩-烟雨广场-菜园坝-江北嘴开展江面巡航检查,清理违法放置网具,查处违法涉渔作业船只。在巡航检查过程中,渔政执法人员不时用高音喇叭宣传长江水域禁渔政策。

上午11点,联合巡航检查行动圆满结束。重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副总队长魏耀东介绍,由于前期广泛宣传,从当天巡逻发现,情况良好,没有非法捕捞的行为。下一步,渔政部门将加强与公安、海事、港航、市场监管、水利、生态保护等部门协作联动,确保渔政、公安等执法力量在禁渔区域中常态化存在,并深化渔业“两法衔接”,对非法捕捞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渔业处处长任军介绍,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两江新区、奉节县、彭水县、酉阳县等18个区县(新区)的保护区水域及两江四岸相关水域从2020年1月1日0时起实行常年禁渔。

2020年12月31日前,重庆市境内除保护区外的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完成渔民退捕;2021年1月1日零时起,暂定实行10年禁捕。

2021年12月31日前,在重庆市除水生生物保护区及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以外的水域,完成渔民退捕;2022年1月1日零时起,暂定实行10年禁捕。

今年是长江常态禁渔的第一年,截至2019年12月27日,重庆市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两江新区等15个区县已完成2128艘渔船、4037名渔民的退捕工作,其中水生生物保护区1681艘,水生生物保护区水域已全面完成退捕工作。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韩政 摄影 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