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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好“双城记” 助力“经济圈” 川渝警方将在22方面深化合作

本文来源:重庆青年报

4月28日,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警务合作领导小组第一次联席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川渝警方共同签署了《四川省公安厅重庆市公安局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22条》。

4月28日,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警务合作领导小组第一次联席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会议现场,川渝警方共同签署了《四川省公安厅重庆市公安局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22条》和《四川省公安厅重庆市公安局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警务合作运行机制》。重庆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邓恢林,四川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叶寒冰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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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四川省公安厅重庆市公安局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22条》主要包括政务服务一体化融合、社会治安一体化治理、突出犯罪一体化打击、执法办案一体化协作、警务资源一体化共享这五方面内容,全方位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在户籍管理方面,为方便川渝两地人才交流,将推进户口便利迁移,实现网上办理。加强人口数据分析,建立健全居住证信息和流动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准确把握人口变动状况和趋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学的人口数据支撑。探索推动成渝两地居住证互通互认,促进人口流动融合。

川渝警方还将共建应急特殊情况下的道路交通“绿色通道”和“紧急通道”,确保两省市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畅通。并建立交界区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联合整治、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协作侦办、交通安全事故协同救援机制,实行跨省市就近就快“警医保”三方联动。优化简化非营运小客车跨省市变更迁出、信息流转、车辆查验等手续流程。在出入境管理服务方面将实现同城化。积极争取国家移民局支持,协同建立成渝两地往来港澳商务备案互认模式,备案人员可在两地任一公安出入境窗口,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商务签注;除定居申请外,两省市户籍居民在两地任一公安出入境部门(非按需申领地区除外),可视同本地户籍居民申办各类出国(境)证件,证件办结时限统一缩短为7个工作日。

对需要跨省市协作的重大活动会议安保工作、重大自然灾害和公共安全事故救援、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根据可能出现的情形,分类制定处置预案,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川渝两地还将定期开展联合应急演练,共同做好人员、装备、物资和通信保障,2020年实现两省市警用数字集群互联互通,2021年实现卫星通信系统双向互通,提升跨省市应急能力。

同时,双方还将建立跨区域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管辖争议解决机制,按照有利于查清违法犯罪事实、有利于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原则,由两省市公安厅局法制部门牵头协调解决管辖争议。建立跨区域系列犯罪侦查取证协作机制,推动实现无障碍委托取证、证据互认。

此外,探索建立两省市大型警用装备共建机制,盘活共享装备资源。川渝警方每年互派一定数量处科级领导干部开展为期半年的交流挂职,开展教官人才互派交流,通过教学研讨、专题授课、集中培训、跟班学习等形式,推动两地优秀教官人才共享共用。协同共建和优化共享警务专业人才库。加强四川警察学院与重庆警察学院人才培养交流,为深化警务合作提供智力支持。

邓恢林表示,重庆公安机关将紧紧围绕22条总体合作框架和警务合作运行机制的相关要求,创新实干、勇于担当,为双城经济圈建设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更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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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四川省公安厅、重庆市公安局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22条

一、推动政务服务一体化融合

协同推进政策标准趋同、手续材料趋同、流程环节趋同、服务方式趋同,通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持续深化,共同为双城经济圈建设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1.推动户籍管理服务政策创新。推进户口便利迁移,实现网上办理。加强人口数据分析,建立健全居住证信息和流动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准确把握人口变动状况和趋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学的人口数据支撑。探索推动成渝两地居住证互通互认,促进人口流动融合。

2.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同步联动。共建应急特殊情况下的道路交通“绿色通道”和“紧急通道”,确保两省市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畅通。建立交界区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联合整治、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协作侦办、交通安全事故协同救援机制,实行跨省市就近就快“警医保”三方联动。加强非现场违法申诉处理协作,推动建立异地撤销非现场违法案件协同办理机制。优化简化非营运小客车跨省市变更迁出、信息流转、车辆查验等手续流程。

3. 推动部分出入境管理服务同城化。积极争取国家移民局支持,协同建立成渝两地往来港澳商务备案互认模式,备案人员可在两地任一公安出入境窗口,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商务签注;除定居申请外,两省市户籍居民在两地任一公安出入境部门(非按需申领地区除外),可视同本地户籍居民申办各类出国(境)证件,证件办结时限统一缩短为7个工作日;探索开展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许可创新管理模式,推动川渝两地跨区域工作的“高精尖缺”外籍人才柔性流动。积极配合政府牵头部门,争取成渝两地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联动,实现两地航空口岸一体化,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可选择成渝两地任一航空口岸入境或出境。

4.推动网上政务服务互联互通。打造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共建共治的一体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新模式,实现“一网通办、异地可办”。协同构建“一地注册、两地使用”的网上身份认证体系,实行网上身份互认。两省市企业群众办证办事政务信息实时共享互认,减少不必要的证明材料,探索实行容缺办理。统一办证办事手续材料、业务流程、时限环节,实现网上受理、流转审批、申领送达跨省市一体运行。

二、推动社会治安一体化治理协同深化社会治安治理规划对接、项目连接、工作衔接,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安治理新格局,共同为双城经济圈建设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5.协同加强治安形势研判预警。加强对跨区域警情、案事件和安全稳定风险等方面的每月情况通报和风险评估,共同会商研判,提出协作应对的工作建议。对重大突发情况,或可能出现连锁波及效应的突出问题,实时预警通报,提前有针对性地做好应对工作,及时协同化解处置。

6.协同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建立突出风险隐患共享数据库,加强情况掌握和信息通报,协同做好联勤联控。建立完善跨区域危爆化物品一体化管理机制,对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环节动态跟踪、全过程信息互通。对跨区域的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开发项目、重点企业,建立矛盾纠纷协同排查机制,及时跟进化解社会稳定风险。

7.协同加强交界区域治安防控。深化完善对流动人口的流出地与流入地“双向管理”机制。加强行业场所管控合作,实行跨区域精准管理。滚动排查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乱点部位。联合开展对重点单位、重要设施、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铁路、公路、水路等交通通道的多层级联勤巡逻,建立常态化的联合查控机制,共同维护交界区域社会治安秩序。

8.协同应对跨区域重大事件。对需要跨省市协作的重大活动会议安保工作、重大自然灾害和公共安全事故救援、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根据可能出现的情形,分类制定处置预案,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定期开展联合应急演练,共同做好人员、装备、物资和通信保障,2020年实现两省市警用数字集群互联互通,2021年实现卫星通信系统双向互通,提升跨省市应急能力。

三、推动突出犯罪一体化打击协同加强对跨区域违法犯罪案件的情况互通、线索互查、技术互助,实行精准打击、联合侦办、首接首办,共同为双城经济圈建设打造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

9.联手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对跨区域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活动,提供对等高效的线索查证、调查取证、犯罪嫌疑人抓捕、追逃追赃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对可能存在重大涉稳风险的跨区域经济金融犯罪案件,建立完善案件通报和联合专案侦办机制,统一指挥协调、统一侦查方案、统一办案要求、统一收网行动,提高协同打击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10.联手打击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加强两省市反诈中心的交流合作,协同加强线索推送、信息支撑、资源共享,精简手续资料和审批环节,及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切实增强打击治理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对跨区域的大要案件,成立联合专案,集中协同攻坚,打击战果共享。

11.联手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建立常态化的涉黑涉恶线索滚动摸排和信息共享机制,适时开展专项打击整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跨区域涉黑涉恶案件,特别是涉及双城经济圈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两省市交界的农村地区涉黑涉恶犯罪,组建联合专案,统一调度指挥,协同支撑打击。

12.联手打击涉毒违法犯罪。同步开展禁毒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建立健全大要案件联合侦查机制,严厉打击流窜两省市的制贩毒团伙。加强交界区域毒品通道跨省市联合查缉,强化铁路、物流寄递等重点渠道堵截查控,严防毒品渗透流通。加强毒品污水监测结果共享共用。协同推进外流贩毒问题重点整治,共同强化执法打击、吸毒人员异地管控和特殊群体清理遣返工作。

13.联手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协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优化两省市“河道警长”“河库警长”工作机制,探索建立跨区域、跨流域、跨部门信息共享和预警研判机制。联合打击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非法捕捞、非法狩猎等违法犯罪,共同维护长江上游绿色生态屏障。

四、推动执法办案一体化协作协同推进执法办案领域广泛合作、深度协作,通过执法规范的充分对接,执法标准的同步调整,执法协作的一体联动,共同为双城经济圈建设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4.建立一致的执法标准体系。共同推动缩小行政处罚量裁、刑事责任追究中的标准差异,协同建立统一的标准体系和同步的调整机制,防止同错不同罚、同罪不同罚。推动建立两省市公检法司机关联席会议机制。

15.建立一致的执法协作机制。建立跨区域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管辖争议解决机制,按照有利于查清违法犯罪事实、有利于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原则,由两省市公安厅局法制部门牵头协调解决管辖争议。建立跨区域系列犯罪侦查取证协作机制,推动实现无障碍委托取证、证据互认。

16.建立一致的执法管理措施。对涉及两省市国计民生、技术创新、生态保护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以及跨省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大型企业和经营人员,审慎适用查封、扣押、冻结和拘留、逮捕等措施,确需采取的,应当报所属上一级公安机关审批同意,并在采取措施后12小时内通报项目、工程和企业所在地公安机关。

17.协同加强网络违法有害信息处置。建立网络违法有害信息联巡联控协作机制,搭建快速响应热线,对相互提出的工作协作请求,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机制,及时开展工作,加强后续跟踪和反馈,构建良好网络生态。

18.协同加强国际执法合作。建立跨国案件协同办理机制,整合应用两省市国际刑警数据资源,深化信息共享,共同推进跨国犯罪打击和跨境追逃。建立重要外宾接待、大型国际会议承办和外警培训协作机制,提升川渝公安机关国际警务形象。

19.共同保护对外开放通道安全。加强同两地中欧班列和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重点国家协作配合,建立完善防范打击机制,保障物流运输安全。发挥中欧班列(重庆)沿线国家运输安全会商会等双(多)边平台作用,共同维护海外利益安全。

五、推动警务资源一体化共享

协同推动警务合作从业务协作向基础支撑拓展,构建数据聚合、装备整合、人才融合的常态联动新机制,共同为双城经济圈建设打造融合一体的警务环境。

20.联通共享数据信息。协同加强公安大数据建设,按照依法依规、对等互利、保密安全的原则,建立两省市公安机关信息交换机制,相互授权开放执法办案信息、政务服务信息和社会信息资源,提高公安机关服务发展的整体效能。

21.共建共用设施装备。协同优化交界区域警用设施布建,联通共享道路卡口、视频监控等安防措施和信息资源,推动实现整体覆盖、一体联动。探索建立两省市大型警用装备共建机制,盘活共享装备资源。

22.协作培养警务人才。每年互派一定数量处科级领导干部开展为期半年的交流挂职,开展教官人才互派交流,通过教学研讨、专题授课、集中培训、跟班学习等形式,推动两地优秀教官人才共享共用。协同共建和优化共享警务专业人才库。加强四川警察学院与重庆警察学院人才培养交流,为深化警务合作提供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