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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醉了!男子酒后超市行窃 突然酒劲“上头”倒在超市门口

本文来源:华龙网

指认现场。法院供图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 发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6月9日21时20分讯(记者 李袅)烟瘾犯了等不及超市老板,便翻窗进入超市“取货”,还顺手牵羊拿了财物。结果不胜酒力,醉倒在作案现场被抓个现行。近日,重庆市江津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入室盗窃案件。涉案男子因盗窃被判刑半年。

杨某与刘某是江津区吴滩镇某村村民。今年2月27日下午,杨某前往刘某经营的小超市购买香烟,到刘某处后发现其超市并未开门,便坐在超市门口等待刘某。

等待过程中,杨某不经意间发现超市门口放有一瓶已开封的白酒,疑似他人未喝完丢弃于此,瓶中酒还剩有一大半。本来爱酒的杨某品尝后觉得“味道不错”,不到10分钟便将其全部喝完。

庭审现场。法院供图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 发

酒壮人胆,在门口等候已久的杨某愈发不耐烦。为解烟瘾,他反复敲门确定超市没人后,于是绕至后院,翻窗进入超市。在超市内找到贩卖的香烟并缓解烟瘾后,杨某随即想到:“既然进来了,身上又没多少钱,何不再顺点东西走”。于是,杨某便四处搜索,先后在超市内拿走香烟8包、旧手机3个和现金4000余元,随后,从内打开超市正大门,准备离开现场。

不料,刚刚走出门口的杨某,遇冷风一吹,致使其酒劲“上头”,瘫坐在门口的小板凳上无法起身。直到刘某回到超市时将其抓了个现行,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杨某归案后后悔不已,自愿供述其罪行,其涉案财物被依法扣押并返还被害人。

江津法院审理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涉案金额人民币5450.4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被告人杨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悔罪态度,法院遂依法作出判决:以犯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元。6月8日,该判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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