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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出门有牌不挂躲避电子眼 三轮车司机耍“小聪明” 被扣12分

本文来源:华龙网

未悬挂车牌的三轮车。渝北警方供图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2月7日16时讯(记者 尹建红 通讯员 郑丽梅 )近日,驾驶员张某为了逃避交通摄像处罚,竟取下三轮车号牌藏匿。由于其驾驶机动车上路不悬挂车牌,被交巡警查获,受到处罚。

12月1日上午10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民警在渝北区龙兴镇瑞福路执勤时发现,一辆飞驰的三轮车未悬挂号牌。民警将该车拦下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有车辆行驶证和驾驶证。当民警询问其为何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时,驾驶员张某狡辩道:“我的车牌被抖落了,我用胶布粘贴,可总是粘不住。因此,我就把号牌拿下来,一直放在驾驶室里。”之后,张某从驾驶室拿出号牌,经民警比对核查,该号牌就是该三轮车的号牌。民警对张某不悬挂号牌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张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坦白不悬挂号牌的真实原因:张某几年前购买了一辆三轮车帮人拉货挣钱。张某交通意识比较淡薄,不遵守交通规则,因乱停乱放三轮车,多次被交通监控摄像,受到处罚。违法停放被罚款,张某感觉很心痛。可张某却不吸取教训,不愿遵守交规,却想到了不悬挂号牌来逃避处罚的“策略”。他把车牌摘下藏在驾驶室后,刚开始的两天提心吊胆,但发现没有收到处罚通知,暗暗自喜。没想到,第三天,被交巡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张某因有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交巡警处以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三轮车被暂扣。

交巡警提醒:驾驶员朋友们驾车上路,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企图通过不悬挂号牌来逃避监控摄像或不守交规、违法乱行乱停等,都是自欺欺人的做法,这样做,只会带来更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