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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酒驾载女友,心存侥幸终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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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夜查酒驾工作中,现场查获一起庆祝七夕佳节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驾驶员因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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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夜查酒驾工作中,现场查获一起庆祝“七夕”佳节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驾驶员因一时心存侥幸,在这个本该幸福美好的七夕节上演了一出乐极生悲的戏码。

8月4日晚,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五大队在大学城东路开展酒后驾驶机动车及摩托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当日22时许,一辆摩托车行驶至大学城东路酒驾查处路段,民警对驾驶员刘某例行检查时,发现刘某具有酒驾嫌疑,遂将其带上警车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其检测结果为3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摩托车。

据了解,刘某当晚和女朋友及几个朋友在陈家桥某烧烤店聚餐庆祝“七夕节”,席间刘某喝了一瓶啤酒,聚餐结束后刘某觉得问题不大,便驾驶摩托车搭载女朋友回大学城的住家,不曾想在大学城东路被民警查获。刘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并称这个节过的印象深刻,决不会有下一次。

刘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民警依法给予刘某罚款一千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民警提醒:节日期间,与亲朋好友相聚难免饮酒,然而在高兴之余,驾驶员们还需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勿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