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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瓦房店公安局:成功打掉21人 洗钱团伙,该团伙10天内洗钱3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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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随着瓦房店市公安局相关工作负责人的一声出发号令,12个抓捕组立即行动,分别奔赴事先锁定的嫌疑人落脚之处,很快,涉嫌诈骗、掩饰

4月8日,随着瓦房店市公安局相关工作负责人的一声“出发”号令,12个抓捕组立即行动,分别奔赴事先锁定的嫌疑人落脚之处,很快,涉嫌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21名犯罪嫌疑人被带到了公安机关,自此,一个涉嫌电信诈骗洗钱的犯罪团伙被成功摧毁。经讯问,该团伙在10天之内洗钱330多万,目前,涉嫌诈骗罪的曲某和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其他20人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月末以来,瓦房店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民警通过工作了解到,近段时间,曲某等人,经常有外地账户往他们银行卡打钱,而钱到账不到10钟就被他们取出,再换另一个银行将钱汇走。民警进一步核实发现,往曲某等人银行卡打钱的银行卡竟然是一些外地电信诈骗涉案的银行卡。据此,曲某等人构成了涉嫌诈骗和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民警顺线追踪,纵深挖掘,发现以曲某为首的共有21人,他们通过“取、存”的形式,为电信诈骗犯罪分子洗钱,从中赚取“提成”,在10天内,他们洗钱330多万,从中获利30多万,而这条犯罪链条背后,竟是一个由境外电诈团伙操控的洗钱集团。在确定曲某等21人的具体落脚点之后,4月8日,瓦房店市警方统一行动,21名嫌疑人悉数落网。
曲某等21人到案后,对诈骗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事实供认不讳。曲某,家住瓦房店、今年28岁,无业,曲某交代,他通过朋友介绍联系到境外的一个“生意人”,该“生意人”给了他一个赚取“快钱”的“生意”,让他多找身边人,办两张银行卡,帮助他取钱、存钱,从中按照“约定”抽取10%的“好处费”。曲某同意了,第二天上午,曲某按照对方的要求,事先在银行门口等候,对方告诉他这家银行卡到账6万元,让他立即到ATM取款和银行柜台取款,曲谋取完现金后,对方让他到另外一家银行给对方一个账户汇5.4万,曲某照办,下午,曲某用另一张卡照样“赚”了6000元,一天之内“赚”了1.2万元,让曲某激动不已,由于对方“业务量”的不断增加,要求有更多的人在同一时间内取款,曲某将这一“赚钱”的“好生意”,介绍给了自己亲属、朋友,其亲属、朋友也不断的发展,几天时间,发展到20人,当这些人本以为自己找到了发财致富的之路时,没想到不到10天,他们的发财梦就破灭了。
目前,瓦房店市警方正联合、配合上级公安局机关,对曲某的上线展开工作。
文 初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