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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少年班重新火爆  盲目追捧“神童”的教训也要记得

09-少年班重新火爆 盲目追捧“神童”的教训也要记得

少年班重新火爆

盲目追捧“神童”的教训也要记得

新京报快评 熊丙奇

据报道,7月15日,中国科大少年班学院微信公众号公布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3年少年班录取名单公示》,就引发了社会关注。

在这份公示名单中,共有45名学子入围,其中男生39人、女生6人。今年入围人数,中国科大所在的安徽省最多,共11人。江苏则列第二,共6人。此外,广东有5人,浙江有4人,上海有3人,江西也有3人,山东、北京、河南各有2人。湖北、辽宁、四川、湖南、重庆、海南、河北则各有1人。

除中科大、西安交大等校的少年班报考踊跃外,清华大学的丘成桐数学科学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丘成桐数学英才班,北京大学的数学英才班与物理卓越计划,也都吸引了不少初三到高一、高二的学生报考。

对于少年班,社会舆论的朴素认识是13岁、14岁就上大学,且进名校,人们在意的是这些“神童”们上大学的年龄。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有10多所大学举办少年班,招收少年大学生,追求的也是“早出人才”。

在高等教育精英化时代,少年班被认为是“早出人才”的人才培养探索,而在高等教育普及化时代,举办少年班招收少年大学生,显然不能再追求“早出人才”,而是应探索如何对拔尖人才进行个性化培养,造就、培养更多拔尖创新人才。

其实,从具体的育人实践看,少年班追求“早出人才”的效果也并不理想。因为,不少少年大学生学业成绩不错,却不能适应大学学习生活环境,有的甚至出现心理问题。尤其是,少年班里还有不少属于拔苗助长、“人工雕琢”的“神童”,最后成了“伤仲永”。这样的教训,当被记取。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时代,高等教育的重要任务,已不是扩大人才培养规模,而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大学举办少年班,定位应该是因材施教,给有个性、特长的学生提供个性化培养方案,而不再是追求人才培养速度。家长与学生也不能把上“少年班”作为进名校的捷径、跳板。

针对名校的少年班招生,我国一些省区的重点高中,也着力打造高中“英才班”,而所谓的“英才班”就是高中“少年班”,直接从小学招收学生,进入高中学习,实行初高中一体化培养。

表面上看,这打造了一条与大学少年班对应的少年英才培养、成长通道,却也进一步刺激基础教育的功利化。有的家长为让孩子进入重点高中的少年班,就对孩子进行“特长教育”,让孩子参加各种竞赛。而一些高中举办“少年班”的目的,也是为了提高名校录取率,尤其是清华北大录取率。

这样的功利引导,显然不利于学生的兴趣培养与特长发展。如发展数学特长,不是树立未来从事数学研究的理想,而是为了竞赛、升学,一旦实现升学目标后,学生可能就不再有数学兴趣。这样的少年大学生,在少年班里也很难成为拔尖人才。

因此,不论是大学,还是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生家长,都应该理性地对待少年班。

毋庸置疑,少年班招生,涉及升学,要让学生、家长完全摆脱功利思维并不现实。但需认识到,完全功利地打造特长,对学生进行提前教育、超前教育,会让少年班培养少年英才的探索价值大打折扣,而且会刺激大众对基础教育的焦虑。

在高等教育普及化时代,全社会都不应该再盲目追捧“神童”、一味关注“早出人才”,而是要争取出好人才,重视每个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以及综合素质培养。

 

“有工作经历也能算应届生”,为何收获点赞

 中青评论 任冠青

“避免毕业生为保应届生身份不就业,建议仿效福建最新做法,调整应届生身份政策。”近日,一位网民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发布留言,希望广东调整对于应届生岗位限制的建议引发关注。对此,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回复称,网民反映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

那么,此次福建的新政策有何特别之处呢?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高校应届生包括两个群体:当年毕业的学生,以及毕业后两年内没有落实工作的毕业生。对后者来说,只要在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未缴纳社保,则可保留应届生身份。这一政策的初衷,是为尚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提供一定的缓冲期。

在此基础上,福建省的新政策对“应届生”身份认定进一步放宽要求,明确报考福建省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央企在闽机构的当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其应届生身份认定以本人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准,即当年度应届生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缴交社保等均不影响其应届生身份认定。同时,上年度毕业生具有工作经历以及社保缴交记录的,可报考应届生岗位,鼓励应届生尽早尽快就业。

不难看出,工作经历和社保缴交记录不再是对应届生身份认定“一票否决”的条件,是此次福建新政策最大的亮点。这一调整之所以获得不少网友点赞,与就业形势的变化不无关系。一方面,当下青年就业压力较大,据教育部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规模预计达到1158万人,同比增加82万人,再创新高。另一方面,不少年轻人展现出对就业稳定性的偏好,越来越多毕业生把目光投向考研、考公、考编,竞争激烈度也水涨船高,“二战”“三战”的情况并不少见。

正如该网友在留言中指出的,随着考公热度的上升,以及部分公务员、事业单位岗位对应届生实施照顾政策,越来越多的毕业生为了保住应届生身份“暂缓就业”。个别大学生甚至为此主动选择延毕。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42.8%的受访大学生觉得延毕是希望保留应届生身份。

大学生如此在意应届生身份,是因为应届生在求职、落户等方面都会更受优待。除了前文提到过的部分岗位只向应届生开放外,不少城市的“抢人政策”中,面向应届生的支持落户、住房补贴力度都更大,很多大型企业的校招机会也比社招更多。其中利害,让很多毕业生格外谨慎,甚至不惜按下“暂停键”,为保应届生身份不就业,无疑是无奈之举。

此次福建省放宽认定条件的探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就业焦虑,为毕业生创造更加从容、开阔的择业空间。其实,就像全国政协委员乔旭所说的:应届与否只与毕业时限有关,缴纳保险与否不能改变毕业生“社会新鲜人”的实质。解除工作经历和社保缴纳记录的限制后,能给年轻人提供更多尝试和选择的机会。

比如,年轻人不必再为害怕失去应届生身份,而选择“脱产考公考编”。一边工作、一边备考,不仅能让自己经济独立,也能在接触社会、了解行业动态的过程中,更加审慎、全面地进行职业规划。

同时,这一政策调整也给年轻人提供了更多试错机会。大学毕业生初入社会,对自我能力和适合岗位的理解有时还不够深入,因一时脑热快速入职,之后才发现并不匹配、继而离职的情况也在所难免。不少案例表明,如果因就业起步阶段的不顺利而错失应届生身份,很容易陷入恶性循环,对职场新鲜人的自我认知和就业心态产生负面影响。当工作经历不再与应届生身份直接挂钩,可以鼓励更多毕业生放开手脚,去尝试、去探索,在试错中锚定真正热爱的职业。

其实,围绕应届生身份的社会讨论,不管是放宽认定条件,还是淡化应届生身份,其初衷都是为了实现就业公平,推动年轻人充分就业。对于相关制度设计的调整,也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不可能一蹴而就。对此,不妨基于地方的有益探索,循序渐进地进行改变,营造更加包容、友好的就业环境。

 

阿斯巴甜,致癌物一定致癌吗

光明论  张田勘

7月14日,国际癌症研究机构、世界卫生组织和粮食及农业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在日内瓦宣布,阿斯巴甜是可能的致癌物。世界卫生组织同时表示这一认定是基于有限的证据,需要更多的研究。

公众关心的是,如果阿斯巴甜是致癌物,还可以食用吗?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表态,消费者应选择不含糖和甜味剂的产品。但是,是否食用还有一定的灵活性。如果食用,则每天每千克体重摄入量小于40毫克是安全的。按这个量,普通成年人每天必须喝9到14罐含阿斯巴甜的苏打水才会超过这一安全限制,并可能面临健康风险。

另一方面,世界卫生组织也认为,阿斯巴甜只是可能的致癌物,而且证据有限,需要更多的研究来进一步证实。因此,联合专家委员会重申,人们可在这个限量内(每日每千克体重摄入量小于40毫克)放心食用。

这就涉及一个问题,致癌物与致癌有多远的距离?

与人们食用的其他物质相比,以阿斯巴甜为代表的无糖饮料所占比例相对较小,致癌和患癌还受其他因素影响,如生活方式、遗传因素、生物因素和物理因素等,包括抽烟、饮酒、缺少运动。这些因素共同作用才会导致癌症。

另一方面,致癌物的致癌程度也有强弱之分。根据致癌物质引发癌症的几率和可能性,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对致癌物质分为五类:1类:对人类有确认的致癌性;2A类:对人类很可能有致癌性;2B类:有可能对人类致癌;3类:尚不能确定其是否对人体致癌;4类:对人体基本无致癌作用。

IARC将把阿斯巴甜列为2B类,即有可能而非确认。如果与其他致癌物相比,阿斯巴甜致癌的可能性相对较小。例如,槟榔被IARC定为一级致癌物,原因在于,槟榔纤维粗糙,长期嚼槟榔会造成口腔黏膜和牙齿的损伤;同时槟榔中含有多种化合物,包括生物碱,能直接杀死细胞,同时导致炎症,造成口腔损伤。

槟榔的物理损伤和化学破坏会造成口腔黏膜的持续损伤,因此存在较高的致癌风险。但阿斯巴甜并非如此,2B类致癌物的定义是:对人体致癌的可能性较低的物质或混合物,在动物实验中发现的致癌性证据尚不充分,对人体的致癌性的证据有限。这些物质和因素包括,咖啡、泡菜、手机辐射、氯仿、滴滴涕、敌敌畏、萘卫生球、镍金属、硝基苯、柴油燃料及汽油等。当咖啡和泡菜都属于2B类,又有多少人不喝咖啡和不吃泡菜呢?同理,对待阿斯巴甜也应如此。

剂量是致癌物是否致癌的另一个重要根据。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和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对阿斯巴甜的安全剂量给出了推荐值,即每日可接受摄入量(ADI)。FDA的标准是,每千克体重阿斯巴甜的摄入量在50毫克以内,EFSA的标准是,每千克体重阿斯巴甜的摄入量在40毫克以内。

现在,国际通用的一瓶500毫升的无糖可乐里,阿斯巴甜的含量最高是0.3克。以此计算,一名体重为60千克的人,每天要喝10瓶无糖可乐才会达到FDA的限量,每天喝8瓶才会达到EFSA的限量。显然,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情况较少。

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阿斯巴甜上限为每日每千克体重60毫克,相当于体重为60千克的人每天喝超过12瓶(罐)330毫升仅使用阿斯巴甜作为甜味来源、且其添加量达到标准上限的无糖饮料,才会达到设定的每日允许摄入量的上限。

不只是阿斯巴甜,目前食品饮料行业常用的食品甜味剂还包括木糖醇、麦芽糖醇、赤藓糖醇等低倍甜味剂以及甜蜜素、糖精、安赛蜜和三氯蔗糖等人工合成的高倍甜味剂,也有一些天然高倍甜味剂,如甜菊糖苷、罗汉果甜苷等。

有研究称,包括甜菊糖苷在内的甜味剂会欺骗大脑的甜味神经,从而引发胰岛素分泌混乱,但这个结论还需进一步证实。不过,如果比较天然和人工甜味剂的话,还是天然甜味剂的安全性更高一些。

目前看来,无糖饮料和食品并非不能食用,而是不要食用过多。但是有一点是确认的,对于极少数患有苯丙酮尿症(一种遗传疾病)的患者,由于无法代谢苯丙氨酸,不能食用含阿斯巴甜的饮料和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