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社会 >

对51名行人开出罚单三亚交警开展行人交通违法整治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对51名行人开出罚单三亚交警开展行人交通违法整治

    三亚交警路管员在路面执法。三亚交警供图

  中新网三亚3月7日电 (王晓斌 张海哲 岳洋洋)为进一步增强市民文明交通意识,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市区各重要路口、路段开展行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6日对51名行人开出50元不等的罚单。

  据介绍,在整治行动中,三亚交警一方面由铁骑队员驾驶警用摩托车在市区主干道上进行流动巡逻,发现行人交通违法则通过麦克风进行喊话,及时纠正;另一方面,安排交警路管员驻守在重要路口,及时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三亚交警路管员在路面执法。三亚交警供图

三亚交警路管员在路面执法。三亚交警供图

  在行动中,交警路管员采取“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式,对现场发现的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横穿马路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做到“不纠正违法行为不放行”。违法行为人纷纷承诺以后不会再犯,表示将告诫身边的人要遵守相关交通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及城市的良好形象。

  在6日的行动中,三亚交警共出动警力221人次,警车110辆次,查获交通违法行为524起。其中,行人未走人行横道32起(罚款50元),行人未在人行横道内行走19起(罚款20元),骑行电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73起,骑行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116起,现场教育放行150余起。

交警对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出罚单。三亚交警供图

交警对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出罚单。三亚交警供图

  三亚交警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2条相关规定,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将被处以警告或20元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1条相关规定,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将被处以警告或50元罚款。(完)

【编辑:苏亦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