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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兴隆台区授予亚库普·托合提“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

本文来源:重庆青年报

见义勇为扬正气。8月6日下午,盘锦市兴隆台区委政法委在位于兴隆街道泰山社区的新疆籍群众服务管理工作站,向维吾尔族小伙亚库普·托合提宣

见义勇为扬正气。8月6日下午,盘锦市兴隆台区委政法委在位于兴隆街道泰山社区的新疆籍群众服务管理工作站,向维吾尔族小伙亚库普·托合提宣读了区政府关于授予他“兴隆台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的决定,并发放奖金2万元,以此表彰他的见义勇为行为,同时号召广大市民学习榜样精神,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



据了解,今年5月3日23时10分,兴隆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称兴隆街道振北小区北门外螃蟹沟内有一位老人不慎落水,无法上岸,急需救援。接到报警后,兴隆派出所立即派出两名民警、一名辅警携带救援装备前往现场,同时与消防部门和120救护车也进行了联系。当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老人处境十分危急,他双手紧紧抓在河边一块附着物上,随时有被冲走的可能。危急关头,附近的亚库普·托合提积极协助民警进行救援,主动下水救人。最终,在民警、消防员、120医护人员等现场救援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老人被成功救上岸。120急救人员迅速将老人送至宝石花医院,经检查身体并无大碍,随后被家属接回家中休养。

亚库普·托合提现居住在兴隆街道钻工村社区,是一名“00后”新疆籍外出务工人员。当素昧平生的老人遇到危险之时,他能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下河救人,以平凡之躯行英雄之举,赢得了周围群众的一致称赞。

获知此事后,兴隆区委政法委等相关部门立即启动见义勇为申报程序,根据《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和《兴隆台区见义勇为行为评审认定及表彰奖励暂行办法》,经兴隆台区见义勇为工作联席会议认定,并由区政府九届第62次党组会议集体审议,决定授予亚库普·托合提“兴隆台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兴隆台区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亚库普·托合提见义勇为的事迹,必定激励和带动越来越多的市民群众做好事、行义举,并从自身出发,影响身边人、感召身边人、带动身边人,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兴隆、法治兴隆汇聚强大正能量。
 
来源:福尚兴隆台
编辑:于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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