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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丨大货车私设机关“翻牌”被查获

本文来源:重庆青年报 阅读:36721

机动车的车牌就相当于车的身份证,是辨认车辆违法的重要信息之一,不按规定安装、故意遮挡……都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然而就是有人要动

机动车的车牌就相当于车的“身份证”,是辨认车辆违法的重要信息之一,不按规定安装、故意遮挡……都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然而就是有人要动歪脑筋,想在车牌上动手脚以逃脱交警部门对自己违法驾驶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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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获悉,近日,该分局交巡警支队在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查,获了一起涉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一辆大货车用上了“翻牌器”。

4月29日上午10时左右,九龙坡区交巡警石桥铺大队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辆正向民警驶来的大货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只见这辆货车的前车牌呈不正常的垂落状态,见此情况民警当即将车辆拦停进行检查。

经过仔细检查,原来该车前号牌被涉及成可推动翻倒式,在货车驾驶室里有一个按钮可以操纵该装置,“这是一种叫做‘翻牌器’的装置”,民警介绍,“驾驶人在驾驶室通过控制开关就能将车牌实现上翻下翻。”

驾驶员刘某面对民警的询问闪烁其词,后在民警的再三追问下才承认,自己因为长期在内环快速路行驶,为躲避快速路卡口抓拍,在经过卡口摄像时就打开装置,将号牌推倒放下,这样摄像头就抓拍不到车前号牌,当日驾驶该重型自卸货车去工地拉渣土时,行驶到白桃路立交往彩虹路方向时被民警逮了个正着。

民警现场对刘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在进一步后续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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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遮挡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等涉牌违法都属于非常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影响交通安全,甚至可能涉及治安或刑事案件,影响社会公共安全,此类违法一直是公安交管部门严查严处的重点。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一次性记12分。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九龙坡警方提醒,切勿图一时方便,忽视交通法律法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务必保持号牌清晰,不得故意遮挡号牌,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