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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教材出版发行

0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教材出版发行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教材出版发行

新华社北京8月28日电 为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更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宣部会同教育部组织编写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以下简称《概论》)。该教材已由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联合出版,即日起在全国发行。

《概论》是第一部全面系统阐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统编教材,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权威用书,是推进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教材体系建设的重要成果。《概论》的编写出版和使用,对于更好用党的创新理论铸魂育人,引导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具有重要意义。

《概论》由导论、17章主体内容和结语构成,全面反映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反映了新时代伟大实践和伟大变革,反映了学术界共识性研究成果。《概论》坚持遵循教育规律、突出教学导向,注重贴近青年学生认知特征和接受习惯,体现了大中小学思政课的一体化育人要求。教材编写过程中,理论界专家学者和一线中青年骨干教师广泛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工作。

 

袁家军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

推动主题教育成效转化为实干实效

8月28日上午,市委书记、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组长袁家军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的市委办公厅综合一处党支部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与党支部成员谈心交流,推动主题教育成效不断转化为实干实效。

会上通报了党支部开展主题教育和支部建设情况。支部成员结合个人工作和思想实际逐一发言,谈收获体会、讲差距不足,明确下步整改方向,达到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帮助同志、增进团结的目的。

袁家军与大家一起交流心得。他说,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的起步之年,构建工作体系,压实各方责任,形成比学赶超、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和态势,是推动各项工作开局起步的重要任务。党支部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要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加快打造新时代“红岩先锋”变革型组织,保持奋进者姿态、激发创造性张力,切实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不断提高工作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袁家军指出,市委办公厅是政治机关,要在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推动成果深化转化上下功夫,聚焦现代化中枢机关建设目标,只争朝夕、唯实争先,走在前列、当好表率。要深化以学铸魂,提高政治能力,牢记“国之大者”,做到绝对忠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深化以学增智,提升能力本领,坚持体系化学习、生成性学习,不断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自己的知识体系和价值判断,转化为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务实举措,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重庆落实落地。要深化以学正风,注重实干实效,加快体系重构、流程再造、能力重塑,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强化大成集智,精准掌握实情,在谋划发展中凝聚共识、在服务大局中推动进步。要深化以学促干,积极担当作为,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高质量服务市委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力推动市委决策部署闭环落实,在现代化新重庆建设中奋勇争先,贡献更大力量。

市委常委、秘书长陈新武,市委办公厅有关负责人列席。

据《重庆日报》

 

中办国办印发《若干措施》

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

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部署,全方位培养和用好青年科技人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强调,要坚持党对新时代青年科技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用党的初心使命感召青年科技人才,激励引导青年科技人才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传承“两弹一星”精神,继承和发扬老一代科学家科技报国的优秀品质,坚持“四个面向”,坚定敢为人先的创新自信,坚守科研诚信、科技伦理、学术规范,担当作为、求实创新、潜心研究,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实践中建功立业,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奉献青春和智慧。

《若干措施》提出,要引导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服务高质量发展。鼓励青年科技人才深入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结合实际需求凝练科学问题,开展原始创新、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落实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等相关政策,支持和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选派科研能力强、拥有创新成果的青年科技人才,通过兼职创新、长期派驻、短期合作等方式,到基层和企业开展科技咨询、产品开发、成果转化、科学普及等服务,服务成效作为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等的重要参考。

《若干措施》明确,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在国家重大科技任务中“挑大梁”、“当主角”。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应急科技攻关大胆使用青年科技人才,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鼓励青年科技人才跨学科、跨领域组建团队承担颠覆性技术创新任务,不纳入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限项统计范围。稳步提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对青年科技人才的资助规模,将资助项目数占比保持在45%以上,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开展原创、前沿、交叉科学问题研究。地方科技任务实施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力度。深入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申报年龄可放宽到40岁,不设职称、学历限制,探索实行滚动支持机制,经费使用可实行包干制。

《若干措施》要求,国家科技创新基地要大力培养使用青年科技人才。国家科技创新基地要积极推进科研项目负责人及科研骨干队伍年轻化,推动重要科研岗位更多由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鼓励各类国家科技创新基地面向青年科技人才自主设立科研项目,由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领衔承担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青年科技人才的结构比例、领衔承担科研任务、取得重大原创成果等培养使用情况纳入国家科技创新基地绩效评估指标,加强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

《若干措施》提出,要加大基本科研业务费对职业早期青年科技人才稳定支持力度。根据实际需要、使用绩效、财政状况,逐步扩大中央高校、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对青年科技人才的资助规模,完善并落实以绩效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的动态分配机制。基本科研业务费重点用于支持3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开展自主研究,有条件的单位支持比例逐步提到不低于年度预算的50%,引导青年科技人才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开展前沿科学问题研究。鼓励各地通过基本科研业务费等多种方式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对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职业早期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

《若干措施》提出,要完善自然科学领域博士后培养机制。提升博士后培养质量,合理确定基础前沿和交叉学科领域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数量,合理扩大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博士后规模。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劳务费”可根据博士后参加项目研究实际情况列支,统筹用于博士后培养。强化博士后在站管理,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应创造条件支持博士后独立承担科研任务,培养和提升博士后独立科研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扩大数量和规模,强化产学研融合,在产业技术创新实践中培育青年科技人才。

《若干措施》提出,要更好发挥青年科技人才决策咨询作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要积极推荐活跃在科研一线、负责任讲信誉的高水平青年科技人才进入国家科技评审专家库。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指南编制专家组,科技计划项目、人才计划、科技奖励等评审专家组,科研机构、科技创新基地等绩效评估专家组中,4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占比原则上不低于三分之一。高层次科技战略咨询机制、各级各类学会组织应根据需要设立青年专业委员会,推动理事会、专家委员会等打破职称、年龄限制,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多层次参与学会组织治理运营。

《若干措施》要求,要提升科研单位人才自主评价能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要根据职责使命,遵循科研活动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建立和完善青年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创新评价方式,科学设置评价考核周期,减少考核频次,开展分类评价,完善并落实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职称职务破格晋升机制。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主管部门要坚决破除“四唯”和数“帽子”倾向,正确看待和运用论文指标,形成既发挥高质量论文价值,又坚决反对单纯以论文数量论英雄的氛围。合理设置机构评价标准,不把论文数量和人才称号作为机构评价指标,避免层层分解为青年科技人才的考核评价指标。

《若干措施》要求,要减轻青年科技人才非科研负担。持续推进青年科技人才减负行动。科技项目管理坚持结果导向、简化流程,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健全完善科研助理制度,切实落实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相关规定,避免在表格填报、科研经费报销等方面层层加码,不断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减少青年科技人才个人科研业务之外的事务性工作,杜绝不必要的应酬活动,保证科研岗位青年科技人才参与非学术事务性活动每周不超过1天、每周80%以上的工作时间用于科研学术活动,将保障青年科技人才科研时间纳入单位考核。行政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借调一线科研人员从事非科研工作。

《若干措施》提出,要加大力度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开展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到国(境)外高水平科研机构开展学习培训和合作研究。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鼓励青年学术带头人发起和牵头组织国际学术会议,提升青年科技人才国际活跃度和影响力。

《若干措施》要求,要加大青年科技人才生活服务保障力度。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结合自身实际,采取适当方式提高职业早期青年科技人才薪酬待遇,绩效工资和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等向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倾斜。各类创新主体加强对青年科技人才的关怀爱护,保障青年科技人才休息休假,定期组织医疗体检、心理咨询活动,探索建立学术休假制度,营造宽松和谐的科研文化环境。各地要重视并创造条件帮助青年科技人才解决子女入托入学、住房等方面的困难。

《若干措施》强调,要加强对青年科技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青年科技人才工作作为战略性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总体部署,建立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和常态化联系青年科技人才机制,抓好政策落实,为青年科技人才加快成长和更好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用人单位要落实培育造就拔尖创新人才的主体责任,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具体落实举措,制定完善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加强青年科技人才专业技术培训,做到政治上充分信任、思想上主动引导、工作上创造条件、生活上关心照顾,全面提升青年科技人才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科技创新能力。